2022.08.22

【台灣二輪車相關團體針對9/26台88事故聯合聲明】

【台灣二輪車相關團體針對9/26台88事故聯合聲明】
9月26日下午3點21分,一輛登記在高雄市阿蓮區「源旺水產行」的小貨車於台88線快速道路屏東往高雄方向,與同向大型重型機車發生碰撞事故。從後車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可見,小貨車緊隨機車往前至外側車道後,便向右偏移至路肩與重機並行,緊接著急速向左擺動將重機撞倒。所幸當下騎士未被捲入內側車道一輛滿載鋼線捲的聯結車輪下,倒車後機警爬至路肩閃避,才得以保命讓後方駕駛停車救助。
這樣的狀況可以主張僅是小貨車為使用路肩超車不慎,過早切回主車道而導致車禍;而駕駛確有違規路肩超車之事實,而違規超車不慎導致騎士因自身過失而受過失傷害。但若騎士是被刻意擺動的車體彈至內側車道,聯結車勢必會剎車不及將其輾過,對騎士造成難以回復的人身損害甚至當場死亡。在視線良好且可以正常變換車道超車的路況下,小貨車駕駛也難稱自己未察覺內側車道有高速行駛的滿載聯結車,不知曉其後果。從情節輕微的過失傷害到重大的殺人未遂,我們僅能呼籲檢調單位與警方明察秋毫,勿枉勿縱。
不過從「Vehicular Assault」一詞欠缺中文翻譯可以見得,現行的法律在根本上,從未想過如何來防治此類新興的犯罪型態,就連目前警務機關及媒體常用的「逼車」一詞也不足以形容此等暴行。「逼」僅僅是逼迫,藉由車距的近逼來使人主動避讓,但「Assault」則是進一步的有主動攻擊、碰觸對方的意涵。中文至今尚未有能適切表達的新詞,更遑論了解其定義,並為此種犯罪量刑。除了對於已經發生的事件嚴格審視外,我們也呼籲立法委員們及法務部重視此類層出不窮的事件,無論是立新法或者是既有法令的認定適用,盡速來妥適處理此一國內的新興犯罪態樣。
台灣交通政策仍殘留少許上世紀舊時代的遺風,迄今仍不能明確依照「工程、教育、執法」的3E原則,區分出誰設計、誰教育、誰管理,反而警政單位一直以來以一種近乎總括交通的方式,輕忽道路設計的精進,教育水準的提升,甚至不時出現檢討弱勢而縱放加害者的系統性交通暴力。
我們在最後希望並且呼籲,社會各界能夠重視交通平權,基於憲法保障的平等原則和遷徙自由,尊重每一個人自由移動的權利,同時也尊重每一個人選擇移動方式的權利。
撰稿:
台灣交通安全協會
聯合聲明單位:
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、台灣二輪部品同業促進協會、台灣交通安全協會、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、台灣反禁二行程聯盟、臺灣二行程機車文化永續協會、台灣摩托車友協會